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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企业债务追讨之公司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      2024/4/1 22:37:16      点击:
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权利保障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权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


(三)债权转让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同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所以债权人和抵押权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授权抵押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