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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收债公司讲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      2022/12/15 19:33:00      点击: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可以在其到期债权的范围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债务人负担债权人为行使撤销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但超过其债权范围的,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什么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

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