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清债公司分析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
1、以下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
(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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